广西完成105个各类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日前,广西第三批次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地籍调查成果验收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邀请了从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领域的专家组分别对17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进行了验收。至此,广西已累计完成105个各类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验收会上,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等方式,经质询与讨论,一致认为各项成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本次通过验收涵盖自然保护地、水流以及森林等自然资源,涉及9个设区市、23个县,总面积约13.5万多公顷。
据了解,长期以来,产权不明、归属不清一直是自然资源管理的痛点。为明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从2019年起,按照试点工作和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思路,广西分批次分区域分类型开始对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从而明确各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江河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等自然状况,以及登记单元内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情况。
自2019年8月首次开展广西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示范点以来,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105个各类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涵盖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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