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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进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09:05    来源:千龙网    阅读量:15683   

15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省推动建立再生水产业化实施平台,集成经济数据、工业与生态环境数据、产业链主体数据等,助推再生水产业化升级。同时,推进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

2023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学者及大型水务企业和各县住建部门,对该省再生水发展情况进行为期半年的调研,并就再生水利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梳理分析,确定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谋划重点项目。

据介绍,山西明确再生水回用重点为工业企业,将其作为第一水源,尤其是钢铁、煤炭、纺织、造纸、石油、火电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

据山西省《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到2024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形成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景观补给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黄河流域市、县(市、区)力争达到30%。

《意见》明确,山西将推动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2024年底,完成山西综改示范区、1个国家级高新区及5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2025年底,完成10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2027年底,完成17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

此外,山西鼓励利用再生水对全省重点河流及其支流、湖泊等水体进行生态补给;推动全省设区城市优先推广再生水用于商业洗车。

山西住建部门负责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促进城市绿化、道路冲洗、车辆清洗、公共建筑厕所冲洗以及生态景观等使用再生水资源;加强城镇再生水的水质监测,统筹推进重点再生水利用项目。

到2027年底,山西城镇再生水利用量将达5.08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30%,黄河流域市、县力争达到40%,水权水价机制初步建立,城镇再生水利用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15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省推动建立再生水产业化实施平台,集成经济数据、工业与生态环境数据、产业链主体数据等,助推再生水产业化升级。同时,推进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

2023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学者及大型水务企业和各县住建部门,对该省再生水发展情况进行为期半年的调研,并就再生水利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梳理分析,确定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谋划重点项目。

据介绍,山西明确再生水回用重点为工业企业,将其作为第一水源,尤其是钢铁、煤炭、纺织、造纸、石油、火电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

据山西省《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到2024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形成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景观补给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黄河流域市、县(市、区)力争达到30%。

《意见》明确,山西将推动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2024年底,完成山西综改示范区、1个国家级高新区及5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2025年底,完成10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2027年底,完成17个省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

此外,山西鼓励利用再生水对全省重点河流及其支流、湖泊等水体进行生态补给;推动全省设区城市优先推广再生水用于商业洗车。

山西住建部门负责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促进城市绿化、道路冲洗、车辆清洗、公共建筑厕所冲洗以及生态景观等使用再生水资源;加强城镇再生水的水质监测,统筹推进重点再生水利用项目。

到2027年底,山西城镇再生水利用量将达5.08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30%,黄河流域市、县力争达到40%,水权水价机制初步建立,城镇再生水利用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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